深圳社会保险
简介
深圳社会保险是深圳市政府为保障其居民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而建立的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养老保险
参保条件:所有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个人
缴纳比例: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6%
退休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纳社保满15年者可享受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
参保条件:所有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个人
缴纳比例: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8%
报销范围:门诊、住院、生育等医疗费用
失业保险
参保条件:所有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个人
缴纳比例:个人缴纳1%,单位缴纳2%
失业待遇: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失业金、失业补助金等
工伤保险
参保条件:所有在深圳工作并缴纳社保的个人
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5%
工伤待遇:工伤后可享受医疗费用报销、误工补贴、伤残津贴等
生育保险
参保条件:所有在深圳工作的女性职工
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
生育待遇: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生育津贴、产假等
参保缴费
参保参费:参保个人和单位按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方式:可通过个人账户、单位账户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福利待遇
社会保险提供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
基本生活保障(养老金、失业金)
医疗保障(医疗报销)
生育保障(生育津贴)
工伤保障(工伤赔偿)
管理机构
深圳社会保险局
各区社会保险局
政策法规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保险条例》
《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细则》
《深圳市社会保险待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