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哈尔滨市养老保险制度是由哈尔滨市政府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体系,旨在为哈尔滨市户籍居民和非户籍常住居民提供退休后的经济保障。
养老保险缴纳
参保范围:
哈尔滨市户籍居民
在哈尔滨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的非户籍常住居民
缴费基数: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口径月平均工资的60%-30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
缴费比例: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6%+3.2%
缴费方式: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代扣代缴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8%)和单位缴纳(16%+3.2%)
养老金待遇
领取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岁,女性50岁)
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
计算公式: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余额÷120
其他
哈尔滨市养老保险采用个人账户制和社会统筹制相结合的模式。
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部分和投资收益构成,用于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
社会统筹账户由单位缴纳部分和政府补贴构成,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
哈尔滨市的养老金每年都会进行调整,以保证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