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保险条例(河南省社会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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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社会保险条例

简介

《河南省社会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公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就业的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以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社会保险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效率、权利与义务相一致。

第四条

政府职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第二章 社会保险种类

第五条

河南省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第六条

各项社会保险制度的适用对象和待遇标准,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章 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八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支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 社会保险关系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

社会保险登记、转移接续等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社会保险关系终止的情形。

第五章 社会保险待遇

第十三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职工,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四条

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待遇争议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详细说明

本条例共七章十九条,对社会保险的种类、基金、关系、待遇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旨在保障公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促进河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上内容仅为概述,具体内容以《河南省社会保险条例》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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