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简介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本文将对《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及其他与工伤保险相关的人员。### 二、工伤认定#### 2.1 工伤认定范围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职工患职业病的;等情况,应当认定为工伤。#### 2.2 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3 工伤认定程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劳动能力鉴定#### 3.1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在设区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3.2 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分为十级。一级伤残最重,十级伤残最轻。#### 3.3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或者职工认为是工伤,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应当向设区的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四、工伤保险待遇#### 4.1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期间的医疗待遇、康复待遇、伤残待遇、生活保障待遇、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 4.2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3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附则本规定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结《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的出台,为保障北京市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 DisclaimerPlease note: This information is for informational purposes only and should not be considered as legal advice. It is recommended to consult with legal professionals or relevant government agencies for the most accurate and up-to-date information on this topic.
关键词: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