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养老保险
简介
西藏养老保险是西藏自治区政府为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养老金待遇。
基本原则
广覆盖性:
覆盖全区城镇所有参保人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等。
多层次性:
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组成。
保基本性:
重点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可持续性:
通过建立基金制度和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定运行。
参保条件
已年满16周岁的西藏自治区城镇户籍人员。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稳定职业或收入来源。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养老金待遇
基本养老金:根据参保人员退休前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个人账户余额计算。
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退休后可享受年金待遇。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自愿缴费,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
缴费方式
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费率分别为8%和12%。
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费率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个人自愿缴费,缴费额度不限。
管理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藏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监督保障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站,接受公众举报。
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参保人员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