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什么水平(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多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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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金标准:兜住民生底线### 一、引言失业保险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确定合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备案;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以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为原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并报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界定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是指能够维持居民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费用水平,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主要包括:

食品支出:

满足基本营养需求的食物支出。

衣着支出:

满足基本穿着需求的衣物支出。

居住支出:

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房租、水电气等费用支出。

交通通信支出:

满足基本出行和通信需求的费用支出。

教育文化娱乐支出:

满足基本教育、文化和娱乐需求的费用支出。

医疗卫生支出:

满足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的费用支出。### 四、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因素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并非一成不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达地区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应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物价水平:

物价上涨时,应及时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工资水平: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保持合理比例。

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要考虑失业保险基金的承受能力,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五、结语失业保险金标准事关失业人员切身利益,各地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失业保险金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切实维护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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