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保险经济补偿金
简介
未交保险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导致员工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后无法获得相应保险待遇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的补偿金。
原因
用人单位未交保险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故意逃避保险缴纳义务
经营困难,无力缴纳保险
员工与用人单位未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金额计算
未交保险经济补偿金的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工伤事故:未交纳工伤保险费用的,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医疗费用、误工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总和计算。
职业病:未交纳职业病保险费用的,经济补偿金按实际医疗费用、职业病康复费、职业病津贴和一次性职业病补助金的总和计算。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未交保险经济补偿金的,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民事赔偿:员工因未交保险而遭受损失的,可以向用人单位索赔经济补偿金。
刑事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故意逃避保险缴纳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预防措施
为了避免未交保险经济补偿金的情况,用人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
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与员工建立正式劳动关系
定期接受社会保险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