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2007年重大疾病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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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保障自身和家庭的健康越来越重视,其中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健康保障方式。然而想要更好地了解和使用重大疾病保险,就需要了解其中的疾病定义。多级标题: 一、什么是2007重大疾病保险? 二、2007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1.基本疾病定义2.附加疾病定义内容详细说明: 一、什么是2007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以某些特定的疾病作为保险金给付的健康保障方式。2007年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规定了一些基本的疾病定义,以及可以选择加入的附加疾病定义。二、2007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 1.基本疾病定义 2007重大疾病保险规定的基本疾病定义包括25种疾病,分别为: ①恶性肿瘤 ②急性心肌梗塞 ③冠状动脉搭桥术或激光射频消融术 ④脑中风后遗症 ⑤肝功能衰竭 ⑥深度昏迷 ⑦双耳失聪 ⑧双目失明 ⑨瘫痪 ⑩透支性心力衰竭 ⑪严重脑损伤 ⑫终末期肾病 ⑬良性脑肿瘤 ⑭心脏瓣膜手术 ⑮终末期肝病 ⑯严重急性胰腺炎 ⑰多个肢体缺失 ⑱由于意外或医疗事故导致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⑲急性重症肌无力 ⑳肺动脉高压 ㉑溶血性尿毒症综合症 ㉒经输血导致的慢性严重贫血 ㉓不可逆转的严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附加疾病定义 除了基本疾病定义,2007重大疾病保险还规定了一些可供选择的附加疾病定义,大多为一些罕见的疾病或较为严重的疾病,例如原发性心肌病、运动神经元疾病、系统性硬皮病、血友病等。总之,2007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对于消费者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合适的产品,了解个人健康状况的保障范围,从而更好地保护自身和家庭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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