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期货合约
简介
玻璃期货合约是一种标准化合约,允许买卖双方在未来特定日期和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玻璃。它为参与者提供了一种对冲价格风险和投机的工具。
合约条款
合约大小:
通常为 20 吨
交易单位:
每手 10 份合约
报价单位:
每吨人民币
交割月份:
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份(1 月、4 月、7 月、10 月)
交易时间:
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午 09:00 - 11:30,下午 13:30 - 15:00
标的物: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GB 15763.1-2009)的普通平板玻璃,厚度为 3mm
交割地点:
指定仓库
结算方式:
现金结算
合约特性
价格发现:
合约反映了玻璃现货市场的供需情况,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价格参考。
风险管理:
生产商和消费者可以使用合约来对冲价格波动的风险。
投机机会:
交易者可以根据对玻璃价格走势的预期进行投机。
合约交易
买卖双方在期货交易所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交易玻璃期货合约。交易所会设定保证金要求和价格涨跌停板限制。
交割
合约到期时,买方有权接收标的物或以现金结算,而卖方有义务交割标的物或支付现金。
优势
对冲价格风险
提供投机机会
提高市场透明度
促进价格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