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
简介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颁布的一项行政法规,旨在规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一、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司债券承销业务的证券公司。
二、业务资格
证券公司从事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 取得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许可证》; 2. 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3. 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体系; 4. 具有从事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能力; 5. 有良好的信誉和财务状况。
三、承销程序
公司债券承销业务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承销团组建
:发起人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 2.
尽职调查
:承销团对发行人及其债券发行进行尽职调查。 3.
承销协议签订
:承销团与发行人签订承销协议,约定承销方式、承销价格、发行规模等。 4.
招募说明书编制
:承销团协助发行人编制招募说明书。 5.
债券发行
:承销团通过集中竞价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债券。 6.
债券销售
:承销团向投资者销售债券。 7.
承销完成后
:承销团协助发行人办理债券发行后的相关事宜。
四、承销团成员义务
承销团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1. 对发行人进行全面、真实的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2. 按照承销协议的约定,承担债券销售责任。 3. 遵守《规范》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监管措施
证监会对公司债券承销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包括以下措施:1. 对证券公司的承销资格进行核准。 2. 审阅重大债券发行项目的承销文件。 3. 检查证券公司承销业务情况,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规范》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公司债券承销业务,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