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通知
一、简介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优化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细则。
二、项目管理细则
2.1 项目申报
2.1.1 项目申请人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填写《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技术、经济、市场等综合信息。
2.1.2 项目申请人应将申报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提交给杭州市工信局,并按要求提供电子版材料。
2.2 项目评审
2.2.1 杭州市工信局将成立专门的评审小组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小组由专家和相关部门组成。
2.2.2 项目评审将根据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市场适应性、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评分。
2.2.3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结果,确定是否通过评审,并给予相应的评审意见。
2.3 项目资金管理
2.3.1 项目资金管理采取专款专用、按阶段拨付的方式。
2.3.2 项目资金使用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做到合规、透明、有效。
2.3.3 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项目申请人应及时提供相关资金使用和监管情况的报告。
2.4 项目验收和评估
2.4.1 项目完成后,项目申请人应向杭州市工信局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2.4.2 杭州市工信局将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将获得最后的资金拨付。
2.4.3 杭州市工信局将根据项目的实施情况和成果开展评估工作,并撰写评估报告。
三、内容详细说明
本细则对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评审、资金管理、验收和评估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项目申报要求申请人填写《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项目评审将根据技术可行性、市场适应性、经济效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项目资金管理采取专款专用、按阶段拨付的方式,并要求项目申请人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项目验收和评估环节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合格。
杭州市工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细则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杭州市工信事业的健康发展。希望各相关单位和项目申请人认真遵守本细则,共同推动工信事业的蓬勃发展。